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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信息工程学院中医药信息学专业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发布日期:2024-04-01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教育部、安徽省关于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等文件及会议精神,及《安徽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统筹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医药信息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一、复试时间

202443日上午830一志愿考生复试。

二、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须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格审查材料纸质版1份(现场查验原件,复印件存档)

1. 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招生工作”栏目下载)。

2.复试费缴费凭证(手机缴费界面出示即可)

3.身份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留存)。

2)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可下载)。

4.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留存)、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

2)应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每学期均已注册的学生证、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

3)尚未毕业,但承诺在录取当年9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5.加盖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

6.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表

复试政审表(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招生工作”栏目下载)

7.其他能力证明材料(如无可不提供)

1)外语能力证明(如CET-4/CET-6/雅思/托福成绩单等);

2)科研能力证明(如发表论文、授权专利、科研获奖、学科竞赛、参与课题等);

3)校级及以上奖励荣誉,或参加实践活动(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未进行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入学后3个月内,按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三、复试组织形式及内容

1.复试组织形式

(1)复试形式:线下现场复试;

(2)复试资格审查时间:202443日上午830

(3)复试资格审查地点:安徽中医药大学(少荃湖校区)B7惟是楼313会议室;

(4)复试考核地点:由现场工作人员指引;

(5)参加复试的学生加入QQ群:952342190(备注姓名+报考专业)。

2.复试主要内容

1)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考察考生程序设计能力,应用C语言分析、解决相关编程问题的能力,统一进行C语言程序设计编程测试。

2)综合素质考察

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英语水平(听力、口语)和综合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思想政治品德: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认识、政治态度、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等。

英语水平:通过“听”和“说”2个方面考察考生英语水平,重点考察考生的英语口头表达能力。

综合能力:从考生的仪容仪表、中医药、信息技术等相关学科知识的掌握情况、语言表达、学业成绩、第二课堂成绩(获奖经历、学术活动经历、学生活动经历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四、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由专家组成员综合评定,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能力测试占40分,英语水平占20分,综合能力占40分;

2.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流程

1.抽签随机确定5名复试专家考核组。

2.复试专家考核组组长召开考前会议,强调复试工作纪律。

3.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报到,进行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统一进行复试专业课测试。

5.复试专业课测试结束后,考生全部进入指定候考区,抽签随机确定参加复试面试顺序。

6.考生进入复试面试考场,开始面试;流程主要包括中英文自我介绍、随机抽选试题回答及复试小组成员自由问答等环节。

7.复试结束,按照工作人员指令离开面试区域。

8.复试专家考核组成员独立评分;计算平均分,作为考生的最终复试成绩。

六、复试纪律及要求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私自录音、录像和录屏。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学院复试相关的内容。复试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内容保密。

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咨询与监督

学院联系人:高红磊

联系电话0551-68129193邮箱936371415@qq.com

研究生院招生办0551-68129404邮箱yzb@ahtcm.edu.cn

八、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医药信息工程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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