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学院党委领导下,根据学校学生工作部署,负责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实施办法,制定学年学生工作计划、分团委工作计划,全力做好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制定突发事件预案及防范措施。
3、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拟定辅导员聘任或调整计划;形式多样、富有实效地开展辅导员综合能力全面提升活动;定期召开例会,研讨问题,开展交流,部署工作,不断提高辅导员管理水平。
4、负责组织、督促、检查班风、学风建设情况。每学期与各任课教师联系、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不少于两次,引导学生勤奋学习、锻炼能力、提高素质,成为合格专业人才。
5、负责组织开展大学生教育活动。负责学生思想动态调查、新生入学教育、军训工作,积极、创新性地开展具有本院特色的学生科技创新、竞赛活动,组织大学生开展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活动。
6、负责学生学习生活的日常管理。经常深入学生班级、宿舍,主动与学生谈心,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健康情况,定期分析,发现问题,正确处理,及时反映,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7、负责学生有关经费的使用管理。负责学生综合测评评定、贫困生认定,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奖学金、评优奖惩等工作的规范化实施。
8、协助做好党建工作和就业工作。具体指导、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培养、考察、教育和发展等工作,指导和督促学生党支部建设工作;协助党政领导做好毕业生就业教育、指导和文明离校相关工作。
9、负责对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指导、督促和考核工作。全力支持和督促分团委、团支部活动常态化,提升活力,发挥作用;指导学生会、班委会强化管理和引导,发挥学生骨干和典型的作用。
10、完成上级和学院交办的工作。